各單位:
根據《集美大學電動自行車、摩托車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》要求,學校將停放在校園的無校園通行證電動自行車、摩托車整理到各校區臨時集中停放點,并于2024年3月20日、2024年4月28日、2024年6月13日、2024年12月23日四次發布通告,要求相關車主在規定期限內憑合法有效憑證認領。截至2025年3月20日,我校臨時集中停放點仍有部分車輛未認領,影響校園環境且存在嚴重安全隱患。
請相關車主于2025年4月20日前領取處置各校區臨時集中停放點的車輛,其中無校園通行證的電動自行車、摩托車后辦理認領手續后必須馬上駛離校園,不得在校內使用。逾期仍未認領的車輛學校將按照無主廢棄車輛依法予以處置。
附件:各校區臨時集中停放點具體地址及示意圖
黨委保衛部(處)
2025年3月20日